9.2.5 皇城的艺术性:皇城在规划理念、建筑布局、建造技术、色彩运用等方面具有很高的艺术性。
9.3 皇城保护的措施
9.3.1 明确皇城保护区的性质:以皇家宫殿、坛庙建筑群、皇家园林为主体,以平房四合院民居为衬托的,具有浓厚的皇家传统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区。
9.3.2 建立皇城明确的区域意向,使人可明确感知到皇城区界的存在。
9.3.3 结合旧城外的土地开发,与皇城的保护和改造内外对应,降低保护区中的居住人口密度。
9.3.4 必须停止审批建设3层及3层以上的楼房和与传统皇城风貌不协调的建筑。
9.3.5 皇城内尚有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利用不合理,应加以调整和改善。
9.3.6 皇城保护区内的道路改造应慎重研究,以保护为前提,逐步降低交通发生量。
9.3.7 必须将皇城内现有平顶的多层住宅改为坡顶。
9.3.8 制定皇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条例。
10 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的保护
10.0.1 明清北京城的“凸”字形城廓是北京旧城的一个重要形态特征,必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10.0.2 在旧城改造中,沿东、西二环路尽可能留出30米绿化带,形成象征城墙旧址的绿化环。
10.0.3 保护北护城河与环绕外城的南护城河,规划沿河绿带。
10.0.4 保护现有的正阳门城楼与箭楼、德胜门箭楼、东便门角楼与城墙遗址、西便门城墙遗址,复建永定门城楼。
11 旧城棋盘式道路网和街巷胡同格局的保护
11.1 旧城主要交通对策
11.1.1 旧城区内的交通出行必须采取以公共交通为主的方式。
11.1.2 加快地铁建设,在主要干道上开设公交专用道,并布设小区公交支线网,方便市民出行。
11.1.3 实施严格的停车管理措施,控制车位供应规模,限制或调节驶入城区的汽车交通量。
11.1.4 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和调控手段(包括经济手段),限制私人小汽车在旧城区的过度使用。
11.1.5 控制旧城区建筑规模和开发强度,从根本上压缩机动车交通生成吸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