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致和集团是一家有300多年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王致和腐乳、臭豆腐产品是中国的传统产品,有独特的配方和工艺,海外企业进行生产、加工的很少。自上世纪90年代起,王致和集团开始策划走出国门,逐步在国外市场潜力较大的三十多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并于2000年率先登陆美国市场。
两年零三个月的诉讼路
2006年7月,王致和集团发现,王致和腐乳、调味品、销售服务三类商标被德国欧凯公司抢注。2007年1月25日,在双方协商未果后,王致和集团委托由中方、德方资深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在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向欧凯公司提起诉讼,追讨其商标权。此后,双方开始了长达两年零三个月的诉讼之争。
据王致和集团事后调查,欧凯公司在德国注册,是柏林的一个主要经营中国商品的超市。2005年11月21日,欧凯公司向德国商标专利局申请注册“王致和”商标,其申请的“王致和”商标标识与王致和集团产品使用的“王致和”商标标识一模一样,而其注册之前并没有与王致和集团进行任何沟通。
2007年11月14日,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禁止欧凯公司在德国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依法撤销欧凯公司抢注的“王致和”商标。王致和集团在德国地方法院一审中胜诉。2008年2月25日,一审败诉的德国欧凯公司向德国慕尼黑高等地方法院提出上诉。2009年1月22日,慕尼黑高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审阶段,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一、王致和方面主张对方是恶意抢注,而欧凯公司强调其是在德国合法注册;二、王致和方面主张自己对“王致和”商标有著作权,而欧凯公司则提出“王致和”的标识是通用的“中国古代士兵头像”;三、“王致和”方面提出,对方违反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欧凯公司则辩称其注册“王致和”的商标是对自己的保护。
在二审法庭上,双方争诉的重点在于:一、欧凯公司认为,其商标注册与“王致和”并不存在竞争关系,欧凯方面负责销售,而王致和负责生产,二者之间并没有产生竞争;但法院认为这种理由并不成立,因为虽然从实践上来说,目前欧凯并没有展开生产,但逻辑上来讲,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欧凯可以独立生产并销售带有“王致和”商标的产品。二、欧凯公司认为,由于“王致和”在德国并没有进行市场销售活动,因此根据德国商标法的规定,欧凯的这种抢注行为并不违法;但“王致和”的律师认为,“王致和”在德国的销售行为是存在的,因为目前在德国销售的产品都是来自于“王致和”的分销商,根据“王致和”与负责销往欧洲和德国的分销商所签订的合同,证明了这种销售关系的存在,因此欧凯的上述理由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