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作为集中展示我国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文化遗产日”,其设立的宗旨是什么?这对繁荣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会产生什么样的促进作用?
答: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确定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这是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设立“文化遗产日”,主要宗旨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引导民众广泛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增强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文化遗产保护氛围。
三年多来,文化部根据每年“文化遗产日”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各地也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展示、展演、讲座、论坛以及咨询服务等活动。这些“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了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宣传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问:我国的第四个“文化遗产日”,又恰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文化部对今年“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有怎样的安排?并请您谈一谈,60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的特点。
答:文化部将今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主题确定为“弘扬民族文化、延续中华文脉”,要求各地围绕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文化部重点安排了三项大型活动:
一是举行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古籍保护暨文博事业杰出人物表彰、颁证、授牌电视电话会议。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将邀请国务院领导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上将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向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代表、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收藏单位和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及中国文物、博物馆事业杰出人物代表颁证、授牌。
二是举办第二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活动。 2009年6月1日至13日,由文化部和四川省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在四川成都举行。第二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围绕 “多彩民族文化,共有精神家园”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开幕式暨街头巡游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论坛、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非物质文化遗产剧(节)目演出等节会活动。全国各地和世界有关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开幕式上作了精彩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论坛,以“灾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邀请了40位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使和秘书处官员,以及40位国内专家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以文字、图片、实物展览等方式,展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成果、中国传统酿酒技艺等传统技艺、中华老字号传统美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