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制度虽严,职工很少有故意犯规而被开除的。原因是职工经济待遇较好,在上海的“四大户"中,雷允上职工的工资收人大大高于其他3家。职工不分职务高低,每月零月钱一律7元。月工资从最低7角起挡,高的可达2元(基数),年终分红通常按基数的1000倍发给。以刚满师的学徒工资7角计算,年终可得700元,这个数字几乎高出普通药店高级职员的一倍。因此职工十分珍惜这只“金饭碗”,自觉遵守严格的店规,决不敢轻易违犯。这样雷允上的店规也就更加巩固了。
六神丸的问世
“六神丸”是雷允上的著名特色品种,但与其它品种不同的是它并非雷大升首创而是另有来历。有人以为雷允上药店是靠“六神丸”发家,其实并非如此。“六神丸”问世直至成为雷允上药店的专利产品不过百余年历史。
当雷氏各房在上海开设申号时,有绮三房后代雷滋蕃在小东门方浜路独自开一家小药店名“雷桐君堂",仅雇两名职工经营少量自产成药。这时雷滋蕃拥有一张六神丸秘方,是他的父亲雷子纯得来并传给他的。在苏州通和坊老家由妻女手工制作带到上海销售,定名为“雷滋蕃牌六神丸"。雷滋蕃手写小纸片广告张贴于墙面及电线杆上引来不少顾客,其中也有日本人,从而打开销路还供少量出口。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正值雷诵芬堂申号经营得法业务扩展时,各房子孙认为“六神丸”应由祖业雷诵芬堂经营,不能让一房独得利益。雷滋蕃则声称“六神丸”系外来处方,并非雷氏祖传,各房无权干涉。各房孙辈承认这一事实,经合议出资现大洋一万块一次性买断“六神丸”生产经营权。并规定今后凡诵芬堂每销出“六神丸”一料,即相当现在100粒装的200瓶,提取“规银”,即98成银子3两作为专利费归绮三房独得,各房无权分享。这项专利金俗称“六提”,即“六神丸提成”,并立笔据由两家至亲监证为凭。专利权买断后“雷滋蕃牌六神丸”商标随即取消,原供货渠道一律中止,“雷桐君堂”关闭歇业,两名职工由诵芬堂申号吸收,从此“六神丸”才成为雷诵芬堂的专利产品。后经工艺改革,产量增加,销路扩大,成为雷允上药店畅销国内外的名特产品。1929年“六神丸”首次涨价,“六提”标准也相应增加,每料由3两银子改为4两。1931年“六神丸”再次涨价,又一次修改“六提”标准,为了计算方便,不再以银子计算,改为总额的百分之二,即每销出六神丸50瓶按一瓶价款提成,今后如再涨价均以此类推。
在长达50年的期间内,为了“六提”事曾发生过几次纠纷,雷氏各房认为不能无限制地让一房独享这项专利,为此打过官司。但每次诉讼均无结果,因当初所订协议中并末规定年限,可视作无限期永远享受。且协议明文规定该项专利由绮三房“长房长孙”传代继承,就连亲兄弟也无权相争。绮三房的后代都是单丁单传,并无兄弟争夺专利。后来绮三房的这位单丁继承人在离婚时又引发一场官司。女方提出要分割“六提”款,男方则称这是“监制”的酬劳,应由监制人独得,与妻子无关。经法院调查取证核实,历次“六神丸”加工时此人并未在场,因此“监制”一说不成立。最后判决男女双方按四六开分成。这已是1950年人民法院的判决。可见清光绪年间所签订的“六提”协议一直延至解放后仍在不折不扣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