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就王老吉的互联网整合营销而言,确实像IMC之父唐·舒尔茨所说的:互联网营销的本质,是人际关系营销。纵观这几天的网络关于王老吉的言论,90%以上的言论都是正面的,虽然有引导和策划的“嫌疑”,但能够在互动的网络世界里,控制住言论的方向,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因为大家都知道,互联网的开发,决定了互联网话题的不可控制性。
王老吉的事件营销从汶川地震的试水,到玉树地震中的善举,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所以我们看不到官方的新闻通稿,很正规的“软文”,相反——取而代之的是论坛的帖子、主题、讨论或者一些形式独特的新媒体。如手机媒体和手机门户网站等。
王老吉如此的事件营销,并不是每一家企业都能做到的。
首先,企业肯定要有实力。有网友说,中石化、中石油、中移动、中国烟草等等也很有实力啊,为什么不见这么大手笔?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们不需要用这种方式做品牌、做营销,他们更怕的是承担这样的营销风险。这是国企的特性决定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也有网友说:中国房地产企业、新兴的电子商务等企业为什么没有及时出现?这是什么原因?房地产企业是不是暴利,我们心知肚明,不再讨论,但房地产市场的品牌建设区别于快速消费品的品牌塑造,况且房子还不够卖,根据营销学和经济学规律,不需要营销。那么,电子商务企业呢?他们觉得已经脱离了传统的营销,以互联网技术取胜了,他们是平台,宣传你们还可以,宣传自己就不用了。
其次,维持品牌形象。大众消费者,特别是快销品品牌,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为了维持品牌形象,每年要花费大量的广告和推广费用。仅仅是硬广告的投放,对于“消费者的粘性”提升效果越来越不明显,这就需要用情感营销,提升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
再次,如果仅仅从短期的销售效果来看,王老吉的1.1亿捐款,马上要得到几倍或者数倍的销量,从现在的局面来看,似乎很难;但对于旗下高端水昆仑山矿泉水的广告和宣传效果而言,确实是物超所值,这个可以说是经典的晚会“广告植入”。在当时特定的环境之下,这种植入,比起“春晚”的那些广告植入不知要好多少倍。
无论从社会责任的角度还是纯营销的角度来看,王老吉的作为都是值得学习的。其一,救急救难的时候,起到了“模范”作用,尽到了大企业的社会责任;其二,基于互联网的营销,做得更加有技巧,更加成熟。
环顾周遭,我们还能要求一家企业怎么样?这样已经够了,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