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商务部即将对“中华老字号”的认证进行重新审定,外资一律不得入驻“中华老字号”。 目前,商务部正在研究相应的政策扶持,联合国家其他部门出台对老字号传统建筑和店面的保护政策。媒体的报道提供的信息量较多,不妨用直白的语言将商务部的意图重新诠释一下:为了将外资逐出“老字号”,并设立门槛,将外资挡在“老字号”的门外,商务部决定制定一个新的游戏规则,在新的规则里,商务部将会把“老字号”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养,外来的保姆就别染指了。
我们很容易误认为商务部做了件保护传统文化甚至扬我国威的好事,“中华老字号”顾名思义就只能是属于国家的,或者属于有关部门的,甚至“老字号”的命运,连它们的传承人都没办法左右,况且,咱们国家现在经济正在快速发展,不缺钱了,有能力照顾好自己的“老字号”了,没必要再让外资来掠夺国有品牌……但是,且慢为商务部鼓掌,除非您认为商务部不顾市场规律和企业需求强下行政命令的做法是对的。
我们相信商务部联合国家其他部门对“老字号”出台的保护政策会有助于企业的发展,但“老字号”需要的不仅是传统建筑和店面上的保护,更需要全新的经营理念和经营人才的介入,需要充裕的流动资金,需要更多的产品研发……商务部能管得了“老字号”一时,但能顾得了“老字号”一世吗?动用国家财力将“老字号”养起来也并非不可,只是,这样会不会让“老字号”的市场竞争力越发缺失?“老字号”不能因为具备某种意识形态上的指向,而被有关部门将手脚束缚起来,这对“老字号”是最大的不公平。
商务部此举不禁让人想起两年前星巴克被赶出故宫的例子,狙击星巴克成功让一些以传统文化守护者自居的“精英们”兴奋了一阵子,接下来进驻故宫的本土饮食——拉面,却以每碗30元的高价引起公众强烈的批评。故宫应该卖星巴克咖啡还是应该卖中国拉面,这不是个问题,大家更该讨论的是故宫应不应该商业化的问题,如果不商业化,那么就一家商店也别允许开,维持一个没有任何商业味道的纯粹的故宫;既然商业化了,就要允许相对可以合理存在的品牌在这个开辟的商业领域内合理竞争,消费者自然会用自己的消费行为投票,是将星巴克赶出去还是将30元一碗的拉面赶出去。
禁止外资进入“老字号”和将星巴克赶出故宫的思维何其相似。这种保护行为是何其的狭隘,这样做实际上既保护不了传统文化,也会对良性的商业文化造成损伤。据了解,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拥有“中华老字号”企业1万多家,但目前只剩1000多家。剩下来的这些“老字号”,也多是凭借自己对市场的适应能力,才得以存活下来的,所以,商务部还是省省吧,让“老字号”自由一些去发展,远比制定什么保护政策要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