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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药品绕不开的一道坎儿(2)

时间:2010-04-28 10:49 健康报 点击:我要评论

沈志祥说,1985年以前,国家对老字号医药的使用基本是放开的。后来随着药品的地标向国标转化,这些民间医药需要按照新药加以管理。当时,中国中医

沈志祥说,1985年以前,国家对老字号医药的使用基本是放开的。后来随着药品的“地标”向“国标”转化,这些民间医药需要按照新药加以管理。当时,中国中医研究院(现中国中医科学院)不少临床科室使用的中药由于没有新药证书,也只好作为院内制剂使用。而源自民间的老字号药店因医药逐步分家,不再具有医疗机构功能,也就无法使用这些药品。对药企来说,要让这些药品上市就只得按照新药标准进行研发验证。

据了解,北京同仁堂目前生产的药品中,除了安宫牛黄丸、大活络丹、乌鸡白凤丸、壮骨药酒等品牌产品之外,也有不少药方被锁在柜子里。该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要开发利用,中药的新药审批是一道绕不开的门槛,这对中药来说非常困难。“因为中药新药研发通常只能做一些指标性成分,而北京同仁堂的药方动辄几十味药,要搞清楚有效成分是个非常沉重的负担。”沈志祥说,从市场经济角度考虑,不少老字号情愿将这些药方锁在深闺之中。

同时,如果对这些药方进行开发,知识产权保护也是一个问题。沈志祥说,化学药新药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制作工艺,药物有效成分是公开的。而对中药来说,制作工艺相对简单,真正需要保护的是具体处方。“此时药企将这些药方拿出来开发的后果可想而知。”

批绿色通道亟待建立

据统计,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有1.6万多家老字号企业。1993年以来,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包括医药行业在内的老字号企业仅剩1600多家。其中,70%处于自生自灭状态;20%长期亏损,濒临倒闭;只有10%经营良好。

为了扶持、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近年来,文化部及一些地方政府正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对我国包括民间医药在内的传统文化进行保护。2007年,唐老一正斋膏药制作技艺成为江苏省第一批12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据悉,近期国家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经费也已下拨。商业部也从2006年开始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评选了430家“中华老字号”企业,希望通过打造自主知名品牌,体现老字号的人文价值和经济价值。

然而,与一般老字号的产品不同,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没有“药准字号”肯定就不能在市场上销售。“无论是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中华老字号’的评选,现阶段都不能解决‘药准字号’的问题。”唐镇北说。

关于老字号医药的挖掘,有专家建议,国家可以适当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只要这些药品制作工艺的传承人能够提供一定年限的临床使用资料,有关部门就应该考虑放宽对老字号医药的管理。就目前来说,老字号医药的生存并无捷径可走,寻求与其他医药企业合作,尽可能在保留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进行新药研究也许是最可行的出路。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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