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企业是中国民族工业的代表,有着辉煌的历史、鲜明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形成了良好的品牌信誉,是宝贵的非物质资产。日前,国家提出实施“中华老字号振兴工程”,并开展“中华老字号”认定工作,黑龙江省也相继开展了“龙江老字号”的认定工作,为哈尔滨市“老字号”企业的振兴提供了契机。
针对本市在申报“中华老字号”过程中出现许多知名“老字号”企业由于档案不全导致申报失败或放弃申报机会的现象,为保证本市“老字号”企业档案收集齐全完整、管理规范,在今后企业“老字号”认定过程中充分发挥其历史凭证作用,使“老字号”品牌得以更好地传承,依据《档案法》、《哈尔滨市档案管理条例》规定,哈尔滨市将加强对“老字号”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为此,市档案局、市商务局联合制发文件,明确“老字号”企业归档材料收集范围、开展档案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文件要求,“老字号”企业要按照《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老字号”企业档案的管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老字号”企业档案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和具体指导;对停产、破产、改制的企业将按照《哈尔滨市档案管理条例》和《改制企业档案处置办法》的规定开展对“老字号”企业档案的接收、寄存、代保管工作;“老字号”企业档案经过收集、初检,将于今年8月底移交市档案馆。同时,市档案馆将积极开展有关“老字号”馆藏档案利用工作,优先向“老字号”企业提供档案资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