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人说,这两年,一些民企的经营出了问题,最终却要由政府来承担后果,让社会公众的利益受损,所以必须对民企进行监管或托管。实际上,金融危机下的民企发展困境不仅是由危机本身造成的,除了受垄断国企的挤压以及国家政策中的一些有形或无形的歧视外,地方的政企生态环境对民企的发展也起到重要的约束作用。例如,由于金融危机引发的“后遗症”对民企发展带来的影响。这些“后遗症”包括,民企很难从银行或其他渠道贷到款。
现在,株洲市政府重新扮演投资主体角色、介入企业经营和风险管理,显然与上述已被证明有效的改革方向背道而驰。政府托管极易与企业主权拥有者出现矛盾,而这种矛盾又极易激化。
原太子奶集团一位高管表示,其实如果能有足够的资金支持让太子奶度过危机,政府和高科也不要在其中帮倒忙,太子奶还是有希望的。包括美国AFH集团、香港水务集团、方正集团在内的多家投资方均有意对太子奶投资,但最终迫于种种压力放弃。而该知情人士表示“压力”主要来在文迪波和其高科奶业。这种说法真实性如何,我们无法得知,但是这种分析不能不引起人思考。显然,在太子奶事件中有两种权力,一种是政府公权,一种是企业主权;两种经营思路,一个是破产重组,一个是自救图强。当矛盾不可调和时,便出现公权压制主权的现象了,甚至出现利用公权对民权进行毁灭性打击的种种做法。李途纯的被逮捕可能便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
实际上,像株洲市这样对民企无异饮鸩止渴,因为政府官员在风险识别和判断上,并不比企业家、投资者和银行做得更好。地方政府以托管名义,如此直接和深入地干预和掌控民营企业,无论对于经济发展还是风险防范,都不是可取的方法。
不仅可能使民企进一步削弱,而且还会因显而易见的原因造成市场化进程的倒退。
中国是转轨国家,落入这种市场化倒退的原因是:改革是在保持原有行政权力体系的条件下从上到下推进的,在利益结构大调整的过程中,某些拥有行政权力的人极易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在行政权力主导下,一个城市虽然也能够在一段时间内取得某种程度的经济成就,但终究会因为法治不行而落入“坏的市场经济”。这种经济至少存在三个问题:第一,政策的随意性增大了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导致经济活动缺乏效率;第二,政府官员的行为缺乏规范和约束,导致权力的滥用、腐败和社会不公;第三,公民的基本权益缺乏保障,公民缺乏安全感和从事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使经济缺乏长期的活力。
这篇文章尚未脱稿,又读到报端新闻:太子奶千万元广告合同利益链曝光,说的是两份价值共计1200多万元的广告合同,把“高科奶业”董事长文迪波推上风口浪尖。记者爆料称,文迪波曾与其中学同学的公司签订上千万元的广告合同,这些合同报价虚高,且大部分合同条款没有执行到位。爆料者认为,在这些合同背后,隐藏着一条“见不得光的”利益链。当然我们不能就此便认定政府派驻的董事长文迪波有以权谋私的嫌疑。然而,这确实使人感觉出政府部门和官员容易利用手中的权力,营造巨大的寻租环境,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腐败和社会不公。这也许是很多政府官员热衷于插手企业微观的根深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