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日报讯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经自治区商务厅审核并通过社会公示,内蒙古自治区日前认定26户企业(品牌)为“内蒙古老字号”,我市骆驼酒业等3户企业获此殊荣。
入选的3户企业分别是:内蒙古骆驼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骆驼牌)、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草原)、包头市昆区草原王傻子食品加工厂(注册商标:草原王傻子)。
据了解,此次评选工作目的在于加强对内蒙古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引导我区老字号企业加快创新发展,发挥老字号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内蒙古“文化大区”建设进程,同时为推荐申报“中华老字号”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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