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商务局、国资监管机构,各市属有关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为加快本市国有(含国有控股、参股)老字号企业改革发展,推动老字号企业机制创新,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保护和开发我市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现将《关于加快国有老字号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