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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5)

时间:2010-02-22 15:46 未知 点击:我要评论

(二)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点扶持和抢救濒危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民间文化 对濒临失传的民间绝技,国家一方面组织人员进行记录、整理,一方面给民间



(二)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点扶持和抢救濒危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民间文化

对濒临失传的民间绝技,国家一方面组织人员进行记录、整理,一方面给民间艺人一定资助,鼓励他们传承技艺,对具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国家采取了重点扶持政策,如对京剧、昆曲,分别成立了振兴京剧指导委员会和振兴昆曲指导委员会,采取各种措施予以扶持。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设施建设、文艺人才培养、对外文化交流、文物保护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实施了“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工程”,开展了“民间艺术之乡”的命名。各地在建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传统工艺方面也都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三)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基层文化机构,拥有一支专业化工作队伍

目前,我国有3,000多个群艺馆、文化馆和近40,000个文化站,有各类博物馆1,500多座,从事民族民间文化研究的大学、研究机构等约200家。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领域,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开展了大量学术和理论研究工作,积累了一大批研究成果。这些为实施“保护工程”奠定了组织基础、学术基础和人才基础。

(四)加快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立法进程

1998年以来,文化部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共同开展了广泛深入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立法调研。在此基础上.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建议稿),于2002年8月上报全国人大。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目前该法律草案已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云南、贵州等省己率先出台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为我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实行法律保障方面,提供了有益经验。

(五)国际上的一些成功做法,提供了参考借鉴

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始 “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申报与确认工作,至今已公布二批。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世界许多国家在制定保护法,建立保护机构,调查、搜集、记录、整理、研究民间文学艺术,培养手工艺人,资助传承人和团体,建设生态博物馆,设立“国家遗产日”等多种形式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方面,取得不少成功的经验,为实施“保护工程”,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三.“保护工程”的总体目标、方针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

保护工程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保护工程”建设,到2020年,使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意识,基本实现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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