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品佳肴说旧京,漫将滋味任公评。调成猪肉千般样,且把肝肠万种烹。打破旧规添晚卖,为合时代也牺牲。何妨一识庐山面,借问砂锅寿几龄。”这是民国年间一位落笔娄锐的墨客在《首都杂咏》中的一首词。说的是咱北京最老的字号之一、有着265年历史的西四缸瓦市的砂锅居。别看这小段子不长,可它叙了两件事儿。一件是这家馆子卖什么,再就是砂锅居“一锅白肉半日卖”的经营一怪。
一口锅:府里的余肉开买卖
有人把旧京时老店老铺的幌子视为商标文化的精华。那时的幌子有文字幌、形象幌和实物幌三类。现在砂锅居陈列的那口超大砂锅算得上是老北京的“实物幌”之最。锅口直径1.20米、深0.76米、重218公斤。据记载,1994年12月28日,砂锅居扩建重张后,特定这口锅作为镇店之宝。据说这口“神锅”,在明朝时就专门煮“神肉”。清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砂锅居开业一直煮白肉。别小看这口砂锅,这锅里有咱老北京的一段饮食和地方史话。
砂锅居正式开业是在清乾隆六年,老店址在西单缸瓦市义达里清代“定王府”更房临街处。现址叫西四南大街60号。这里原是清室王府外的一个更房。
清朝满族人入主北京带来了满族人的文化。清朝宫廷、王府有“朝祭”、“夕祭”、“日祭”的制度。祭神时要“省牲”(杀猪的忌讳说法)、“摆件子”(切取猪体各部的肉和内脏,摆在桦木大槽中呈整猪形)上祭。祭祀时吃了“供尖”后还有些剩余肉,便赏给看街的更夫们。虽说按规定祭肉是不能出门的,但主家并不严控,常有“破例”。
话说清朝时,西城从西单到西四一带是王公贵族的住地。定王府、礼王府等大宅门都在缸瓦市附近。缸瓦市也就设有看街的更夫。
清乾隆年间,一位琐居缸瓦市的刘姓更夫与一王府管事人松七是哥们。当年王府内朝祭夕祭、频频求福、祈祥。刘姓更夫常从松七手里拿到余肉和供品。刘姓更夫不懂厨行,但又有“余肉”。便合计着从王府里弄来一口直径四尺,深三尺,一次正好能煮下一头整猪的大砂锅。据传说,这是明代朝皇奉神煮食祭品的“神锅”。
据老辈儿们口传,砂锅居自清乾隆六年(1741年开业)到同治年间一直还没字号。后来在光绪年间请了正红旗世管佐领柏三爷(字松年,满洲沙济富察氏)题写了“沙锅居”的字匾,才有了正式的字号牌匾。一直做着砂锅煮白肉的生意。现在,人们都习惯写“砂锅”,其实“砂”和“沙”的意思基本一样。所以,别看以前字匾写的是“沙锅居”,如今却约定俗成地改做“砂锅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