栩栩如生的高密剪纸、形态各异的聊城葫芦雕刻……6月9日,山东省暨济南市庆祝第七个“文化遗产日”主场活动在济南市泉城广场举行。剪纸、木雕、年画等传统非遗项目纷纷亮相,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欣赏。由近百名演员带来的长勺鼓乐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精彩表演,更是赢得现场观众阵阵喝彩。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山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徐向红表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完善非遗名录健全保护机制
2005年6月,文化部部署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山东省文化厅按照“试点积累经验、其他县(市、区)同步进行、共同交流提高”的工作模式,组织各级文化主管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员深入到140个县(市、区)、1844个乡镇、8.9万多个行政村,共组织了近2000个普查小分队(组),投入专业普查人员11.893万人,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普查118.09万人,在全省范围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在对普查成果进行挖掘、整理、归档的基础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目前,山东共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5项,国家级名录153项,评选公布省级名录419项,市、县级名录7000多项。
针对各级名录,山东坚持分类施策,逐个制定保护措施,各个项目均得到了较好保护。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考核复评管理办法》,明确了保护原则、考核内容、考核程序以及奖惩机制;加强保护载体建设,建立各类传习所、非遗博物馆812处;大力扶持非遗传承人,自2006年以来,山东省各地直接投入到传承人保护的经费近1160万元,间接投入近5700余万元。此外,2011年山东省还专门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实现了非遗保护工作“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有机结合。
展示弘扬传统文化
今年初,济南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联合主办了第三届齐鲁民间艺术节(非遗项目)展演。来自济南市10个县(市)区的35支演出队伍、4700余名民间艺人在槐荫区华联广场展示了龙灯高跷、鼓子秧歌、花棍秧歌、腰鼓、扁鼓等绝活,受到观众好评。
近年来,山东积极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曲艺汇演、庄户剧团调演、农村文化艺术节、广场文化活动、节庆文化活动等群众文化活动之中。与此同时,通过举办展演展览、现场授课等方式,将地方特色浓郁、学生喜闻乐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引入校园。据统计,目前山东省共有417所中小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了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