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景泰蓝制作技艺传承人钱美华日前中风病危,老伴为给她治病花光积蓄,无奈向社会求助。岂料,因现时没有关于传承人生活和疾病方面的补贴,“非遗”保护的相关部门表示爱莫能助。
“非遗”传承人是我们民间身怀绝技的人,历史上的纺织能手黄道婆、造纸术的发明人蔡伦、建筑大师鲁班……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立者和传播者。提起他们,我们如数家珍,不但感觉亲切,还会产生无限敬意。而今在我们身边,也有一些当代的“黄道婆”、“鲁班”,他们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宝库”,因为他们的言传、技艺、技能、表演、作品,才能让“非物质文化”从抽象变为具体,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国宝,是文化英雄,因此理应受到国家的保护。
从2007年起,我国先后两次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影响。遗憾的是,在传承人的评选到公布的过程中,一些传承人已经相继离世了,令人叹息。由于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关键所在,传承人的谢世,往往代表着这一门技艺的消亡。一个个人亡艺绝的例子,时刻提醒我们“非遗”保护的紧迫性。因此保护“非遗”项目,对传承人的保护是重中之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只是一个荣誉称号,而大多“非遗”传承人都是“个体户”,无固定单位,年老后的生活保障较薄弱。特别是在边远农村地区,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活还十分艰苦。如果没有经济的支撑,让他们安下心来一心一意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显然不够现实。特别是对于那些年老体弱者来说,更需要政府的扶持与帮助。
“国家不能任传统手工艺自生自灭,不管哪一代人都得明白,城市里的高楼大厦不是在沙滩上建的,而是在文化和传统上建起来的。”在一篇题为《中国传统手工艺如何走出“人亡艺绝”的宿命?》的文章中,从事绢塑艺术的工艺美术家滑树林曾发出这样的吁请。
对传承人形成长效保护机制,是解决这种情况的有效途径。首先要逐渐完善对传承人的补助办法,如将传承人纳入低保或者帮助其解决医疗保障问题等。对年事已高、生活困难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一方面要改善其生活条件,维护其身体状况,让他们有能力有机会把更多的“绝学”教给更多的人;另一方面也要加紧对其技艺的记录、整理和传承工作,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掌握这种艺术。也只有这样,才不会出现太多“人亡艺绝”的文化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