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网讯(记者 万家祥)11月30日记者获悉,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第四批“沈阳老字号”认定申报和评审工作。截止目前,共有10家企业申报“沈阳老字号”,初步确定其中的6家企业符合“沈阳老字号”认定要求,现向全社会公示。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企业或个人,请根据所掌握的实际情况,结合《“沈阳老字号”认定规范》所规定的认定条件,准备详实的举证材料(包括:异议人情况介绍,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关系,存在的异议及具体理由,建议的处理结果等)。异议人为企业的,请在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在材料上签名。公示名单中的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也可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
请将上述材料于12月5日前寄往: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产业推进处(沈阳市市府大路260号,邮编110013)联系人韩振清 联系电话23768213
第四批“沈阳老字号”认定公示名单
1、沈阳市第二百货商店(零售业,注册商标“第二百货商店”)
2、沈阳市五一商场有限公司(零售业,注册商标“沈wuyi皇”)
3、沈阳市化工原料公司同德分公司(批发零售业,注册商标“同德”)
4、沈阳市十里香酿酒厂(食品酿造业,注册商标“十里”)
5、沈阳沈河明远堂中医眼科诊所(医疗卫生业,注册商标“明远堂”)
6、沈阳孔氏正骨研究所中医骨伤诊所(医疗卫生业,注册商标“孔氏正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