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服上的品级标记
在等级社会中,服饰是一个人身份地位的外在标志。“贵贱有级,服位有等……天下见其服而知贵贱”(贾谊《新书.服疑》)。
据说从舜时开始,衣裳就有“十二章”之制。按汉代大儒孔安国的说法,十二章就是十二种图案即: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即雉)、藻(水草)、火、粉、米、黼(斧形)、黻(形)。天子之服十二种图案都全,诸侯之服用龙以下八种图案,卿用藻以下六种图案,大夫用藻火粉米四种图案,士用藻火两种图案。上可以兼下,下不可以兼上,界限十分分明。这些图案的意义,古人说法也不一致,估计和古代巫术有关。“日”、“月”、“星辰”代表天,“山”古人认为是登天之道,历代皇帝都要到泰山去封禅,因而这四种图案是皇帝独用的。“龙”是王权的象征,“华虫”近于凤,这两种图案按先秦古制是天子、三公诸侯才能用的,天子用升龙,三公诸侯只能用降龙。而平民穿衣,则不准有文饰,被称为白衣,所以后来称庶民为白丁。
春秋战国时礼崩乐坏,楚国令尹公子围参加几个诸侯国的盟会时,擅自用了诸侯一级的服饰仪仗,受到各国与会者的指责。鲁国的叔孙穆子说:“楚公子美极了,不像大夫了,简直就像国君了。一个大夫穿了诸侯的服饰,恐怕有篡位的意思吧?服饰,是内心思想的外在表现啊!”穆子预料得不错,公子围回国就弑了郏敖,自立为君,就是楚灵王。后来,历朝都把服饰“以下僭上”看作犯禁的行为,弄得不好会丢脑袋。有的朝代惩罚轻些,如元朝律令,当官的倘若服饰僭上,罚停职一年,一年后降级使用;平民如果僭越,罚打五十大板,没收违制的服饰。
历代官服上的等级标志标记不尽相同。“十二章”古制后来被改革掉了。如明代官员的公服用花来表示。一品官用圆径五寸的大独科花,二品用三寸的小独科花,三品用二寸没有枝叶的散花,四品五品用一寸半的小杂花,六品七品用一寸的小杂花。八品九品没有花,大约就是上海俗语所谓的“呒啥花头”了。这是上朝奏事、谢恩时穿的。官员平时办公穿的常服图案又有不同:文官一律用鸟类来区别等级高低,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武官一律用兽类来划分上下不同,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这倒真应了旧时文武百官无非都是皇帝羽翼爪牙之说了。除此之外,冠饰、束带、佩带物等等,在在都以不同形制作等级之分。如清朝冠顶上东珠的多少有无,宝石的颜色大小,从皇子亲王到七品芝麻官,都按身份的尊卑贵贱有严格的规定。八品以下,珠也没有,宝石也没有,只是个光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