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圆满完成《培育认定驰名、著名商标“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吉林省长春市日前拟定“十二五”期间商标工作规划,预计到“十二五”期末,长春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分别达30件、300件、400件以上。
据介绍,结合产业结构特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长春市工商局采取一企一策、量身定制的方式,为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出谋划策。为实现商标宣传、商标监管、商标服务一体化,该局制定了商标注册提示书、商标使用预警书、品牌建设指导书和注册商标维权服务函。长春市工商局还多次聘请相关部门专家面向企业、群众开展商标知识培训宣传,使之认识到商标的重要性,提高了企业注册、运用、保护、管理商标的能力。2011年,该市共有15家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数量是去年的3倍。
目前,长春市已建立市工商局、县(市)区工商分局、工商所三级联动的商标培育认定机制,建立了成熟一件、推荐认定一件的梯次创牌体系,实行对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企业的专项指导。长春市注册商标从2009年7月的14175件增加到目前的22175件,其中驰名商标1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