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异议裁决制度断纠纷
老字号经营中出现“兄弟相争”不可怕,最怕的是国内至今仍缺乏理顺老字号品牌归属的机制。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我国仍没有专门保护老字号的立法。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字号保护的立法,特别是要明确字号争议冲突的解决途径和措施,别再让企业之间的字号、商标纠纷一拖几年,成为老字号经营中难以跨过的绊脚石。
4月24日,北京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宣布,等原有的产品包装被“消化”完毕后,公司将启用新包装。信远斋创立于清乾隆年间,其主打名品酸梅汤一直是誉满京城的产品。公开资料显示,老字号“信远斋”最早是河北衡水萧家,在北京琉璃厂开设的一家信远斋蜜果店。萧家传人萧宏苋1985年注册了信远斋商标专用权。
1986年,为了挽救传统名产,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成立。2000年,信远斋蜜果店把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之后多年,双方就商标权展开了多轮诉讼。而这官司一打就是10多年。
“赢了官司,输了品牌。”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就“信远斋”一案来看,萧宏苋虽然注册了“信远斋”商品商标,却没有及时注册该类别服务商标,以至于被北京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注册了“信远斋”服务商标。
业内人士建议,未来有关部门出台老字号认定规定的同时,就应该明确老字号异议裁定制度。只有这个异议制度建立起来,老字号对“非正宗”的老字号提出异议时,便可有理有据,从而避免老字号品牌纠纷一拖再拖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