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厉打击盗墓现象,严防文物艺术品被偷渡出境
针对文物盗掘现象频繁,文物艺术品偷渡严重,应采取严格执行相关文物法规,加强执法力度,绝不手软,对于已出境的文物,倡导回流,但也应加大海关管理力度,杜绝假回流现象。
针对文物艺术品盗墓和流失的现象和原因,笔者认为应从下面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建立专业的文物保护队伍,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文物法律法规,对盗墓现象进行坚决打击;第二,加强海关管理力度,严把国门,严防文物艺术品偷渡出境;第三,端正媒体舆论影响,严审各类关于盗墓的小说及其它电视媒体;第四,转变思想,适当组织文物的保护性发掘。
(四)惩处造假现象,净化文物艺术品市场
针对文物艺术品市场中存在的造假现象严重、赝品泛滥现象,应采取各种措施惩处造假、制假现象,净化文物艺术品市场。第一,从源头上打击造假;第二,在中间环节上拍卖公司应严格自律,拒绝假拍;第三,在宏观调控上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大监管力度; 第四,媒体发挥舆论的监督职能; 第五,买家要提高真伪识别能力,使假货没有市场;第六,专家不要为一己私利,鉴假为真,给市场添乱; 第七,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也是防止鱼龙混杂、限制投机的有效手段。
(五)规范艺术品拍卖市场,放开或增加拍品种类
针对目前拍卖市场秩序混乱,缺乏诚信,相当一部分文物拍品受过去文物法的影响而不能公开拍卖的现实,笔者认为应在规范艺术品拍卖市场诚信制度的同时,建议修改拍卖法及放开或增加文物艺术品拍品种类。
(一)、规范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重要的是建立艺术品市场的信用管理体制。
(二)、建议修改拍卖法,一方面增加拍卖行业对所拍品的保真制度;另一方面规定对所拍品的鉴定真伪的责任,其次杜绝拍卖企业进行的假拍现象;如果,《拍卖法》一时难以修改时,建议在拍卖行业引入“退货机制”,以弥补艺术品市场诚信的缺失。
(三)、建议对拍卖法中因不符合文物法而对部分拍品严谨上拍的条款进行修改,放宽准入拍卖市场的条件,增加拍品的种类,如青铜器、古陶器、古玉器等,进而搞活拍卖市场,也有利于文物艺术品的正常交流。
(六)规范鉴定机构,推行文物艺术品鉴定资质认证制度,培育专业鉴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