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对整个社会发展的战略调整,强调科学发展观,这个法律是一个重大体现。
朱兵(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这部法律的出台凝聚了各位专家、文化部的同志和很多领导的心血。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就研究这个问题,对民族、民间文化的立法保护倾注了很多心血。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发展的战略调整,强调了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强调科学发展观,这个法律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大体现。
如果没有文化部门的民间文艺十大集成工作,后来的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后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没有这些经验的积累,譬如调查制度、名录制度、传承人制度经验的积累,没有方方面面共同的努力,这个法是出不来的。
非遗法非常精炼,而且很多地方处理得很好。第一部文化法就是《文物保护法》,那时候是33条,一个33条的法律,对这个国家的文物保护那简直太小了,但是当时出台对整个的文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01年进行了全面修改,现在《文物保护法》89条,翻了将近两倍。法律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非遗法虽然出台了,但这并不是工作的结束,贯彻宣传工作,我们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黄薇(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月25日下午高票通过,我们作为参与立法工作的人非常高兴、非常激动。文化部召开贯彻实施非遗法专家座谈会,体现了对这部法律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依法行政这样一个很高的意识,体现了文化系统对依法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的决心。
非遗法现在虽然出台了,但这并不是工作的结束,对我们立法工作者来说,法出台了,我们可能承担的主要任务算告一段落,但是之后的贯彻宣传工作,我们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因为我们毕竟参加了这个法的立法过程,了解一些立法者的想法,了解一些法条背后的一些东西、一些精神,我们也愿意配合有关方面在这个法的贯彻宣传工作中做出我们自己的一份努力、一份贡献。
非遗法出台体现了我们国家对法的高度重视,是对过去工作实践经验的很好的总结。
梁鸿鹰(中宣部文艺局副巡视员):非遗法出台体现了我们国家对法的高度重视,是对过去工作实践经验的很好的总结。我们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精神。总书记讲话提出,我们要加强对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整个民族价值观、审美观的传承和弘扬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贯彻好这个法对国家文化很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