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法的出台掀开了历史的新篇章,这是一次在文化领域里的拨乱反正,是社会平衡协调发展的过程中的一个产物。
刘魁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通过公布的时候,大家都很激动,大家长期以来付出了非常多的心血,同时也体现出中国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激情,以及对于立法的一种呼唤。非遗法的出台掀开了历史的新篇章。我认为这是一次在文化领域里的拨乱反正,这是科学发展观、或者说是社会平衡协调发展的过程中的一个产物。
非遗法虽然是一部行政法,但它的影响,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人民生活中的价值和地位。我觉得,这个法对于提升文化自觉的意义,如果说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去仅仅是我们生活当中的一种集体无意识的活动的话,现在大家就充分地认识到了它的意义和价值,这样对于提升文化自觉,自觉地去继承优秀的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发扬这个传统,非常有意义。
我们对于这个法的理解还要进一步深入,今后的任务里面其中有一个要特别做的,就是要好好学习这个法,和努力地宣传这个法。比如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里面的六条,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里面不完全一样,其中关于宇宙的知识和实践,我们这里没有。我们列了一条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究竟意味着什么?我觉得要进一步学习和研究。
另外,我在工作中有一个体会,有的时候由于工作的激情,我们常常给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多的负荷,觉得所有的都应该围着它来做,是中心的中心,有这样一种激情、这样一种责任感,完全对。可是如果我们仔细研究了这个法之后,我觉得,我们可能就要认识到,它是在我们整个社会建设,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这个总体当中的一个部分,而这样一个系统性的、总体性的看法贯穿在这个法里,我觉得要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我们整个社会运行的总体的机制结合起来看它的重要性,也许我们就能够正确地估价它的地位了。
我觉得这就是我们需要思考的许多问题,在这些总的问题底下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建设我们有中国特色的文化这样一个大问题。我觉得这个法的出台和我们今后所有的工作,会对中国的文化、中国特色的、健康的、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有一些帮助。
这个法律出台虽然晚了一些,但实践经验在里面总结的结晶比较深厚,积累的那些精华都在这部法里面了。
乌丙安(辽宁大学教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非遗法出台那天,我一直守着媒体,在网上看着时间,很激动,那一整天沉浸在激动中。如果这次非遗法的出台,能在全国范围内民众自觉、法律自觉、非遗自觉上取得更多的共识,那我们的愿望就达到了,我们说的这一部法的目标也初步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