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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承保护应存“魂”扬“形” (2)

时间:2010-05-24 15:09 新华网山东频道 点击:我要评论

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所长罗斌说:以创新的艺术表现形式让群众喜爱非遗,认可非遗,才能起到真正的保护和传承作用,因为它来源于民间,就应该

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所长罗斌说:“以创新的艺术表现形式让群众喜爱‘非遗’,认可‘非遗’,才能起到真正的保护和传承作用,因为它来源于民间,就应该活跃在民间。但是,对于‘非遗’原生态性的保护,例如它的骨架、风格和风貌,应该原封不动地保存,这样也能满足不同类别受众的需求。”

罗斌说:“‘非遗’本真或者原生态性的保护类似于文物保护,博物馆无论如何装潢改造,灯光如何设计,一件文物器皿应该是原封不动地存放在那里。否则,民俗艺术发展到多样化的阶段就会出现混乱,我们就找不到各自的源头在哪里,不知道它的种子在哪里。”

专家表示,其实“非遗”原生态性保存得越好,它的形式就越具生命力;而群众对“非遗”新形式认可度越高,对其本源的保护就会更加重视,二者可以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

“非遗”价值观的改变还需多方努力

除创作群众乐于接受的“非遗”艺术表现形式外,专家认为,改变公众对“非遗”的价值认可度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谢克林说,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是一个国家层面的工程,不是任何个人和单位所能完成的,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配合。

潘志涛说,现在各地有那么多的歌舞晚会,电视转播的也不少,但是展现民族民俗文化的却寥寥无几。这首先是由于人们对“非遗”的认识和认可度的局限,另外便是受商业化运作模式的影响,金钱利益从中作梗。

“因此,除专业人员在保护‘非遗’上使劲外,我们也希望电视和报纸等媒体能够在文化报道中多向‘非遗’等民间民俗文化倾斜,少一些功利化的目的,在舆论上用‘非遗’的魅力感染公众,改变公众对‘非遗’的价值观。”潘志涛说。

北京舞蹈学院民间舞系副教授田露告诉记者,歌舞剧团等文化艺术的载体也应注重在其节目中多挖掘文化内涵。现在很多歌舞节目沦于形式,“非遗”项目的舞蹈系学生学习非常认真,但毕业到了歌舞团都反映所学的用不上,而且老走“下坡路”,这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是不利的。

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主任阮兰玉说:“现在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很多扶持政策,对濒临灭亡的项目还有诸多财政补贴。我们现在就是要用好这些政策和资金,刺激濒危民俗艺术的发展,确保我国源远流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历久弥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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