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大歌
羌年、农乐舞、呼麦、侗族大歌、花儿、玛纳斯、马头琴,这些对我们来说陌生、有些甚至闻所未闻的艺术形式都是列入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而这些少数民族瑰宝的沿承和推广一直以来任重而道远。
9台演出尽显非遗风采
2月27日至3月30日,由文化部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全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演”在北京举行。
据主办方介绍,此次调演活动将汇聚全国20个省(自治区、市),20余个少数民族,近20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和近2000名少数民族同胞,共计9台节目。
这一系列蕴含着各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演出活动不但能够反映各少数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凡魅力,而且为广大民众共享中华民族的智慧结晶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提供一个鉴赏、交流、吸纳的平台。
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张庆善告诉记者,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歌舞的调演也进行过几次,但像这样全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组合而成的演出还是第一次。“如此数量众多、节目质量也很高的调演在北京这个舞台上呈现,是对几年来我国非遗工作的一种总结和肯定。”
政策有力但市场有限
我国是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较早的国家之一,并以高票入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2009年有22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中包括粤港澳三地联合申报的“粤剧”,3项入选“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再加上之前申报成功的4项,共有29项,是世界上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名录项目最多的国家。
但反观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尤其是像少数民族歌舞、音乐这样依靠口传身授方式进行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走在逐渐消亡的路上。有专家对记者表示,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大量珍贵的实物与史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随意滥用、过度开发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的传承人在社会上并没能获得相应的尊重,将文化遗产的传承作为自己的事业很难获得足以维持生计的经济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种稀有文化在当今时代的沿袭。
昆曲应该算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化最为成功的典型。2001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中国昆曲为世界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文化部副部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同时也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的王文章在接受采访时曾经提到,“昆曲的入选使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许多像昆曲一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特殊性。它的生存形态、传承链条、保护难度以及它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深刻而悠远的影响,都促使我们用新的理念、新的方式和新的做法来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