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我市特色经济繁荣发展,引导老字号企业加快创新,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老字号的振兴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和“保护与发展结合、继承与创新并举”的原则,借助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等现代经营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技术和经营管理,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起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的支持体系,培育10家机制健全、技术先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独具特色、市场竞争力强的老字号企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老字号企业改革步伐。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积极培育一批品牌知名度高、产品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老字号企业。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老字号企业通过市场运作,采取现代企业组织方式,组建和发展老字号企业集团,提高老字号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字号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老字号企业上市。
鼓励老字号企业借助连锁经营和特许加盟等现代经营方式,扩展市场覆盖范围,有效释放产能,推进生产、销售规模扩大。鼓励老字号企业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发掘具有文化和市场价值的产品和制作工艺,在保持传统特色风味的基础上,研究更适合现代需求的新产品,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
(二)加大老字号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把老字号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容,积极支持老字号申报进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严格按规定对纳入文物保护范围的老字号建筑实行原貌保护;在编制城市规划时,按要求划定老字号建筑的保护范围;将部分老字号店铺迁建到历史文化街区。
(三)在旧城拆迁改造中保护老字号的利益。城市拆迁改造中要保留老字号建筑原有风貌,强化老字号文化元素的提炼、推广并在街区改造中适度放大。对被拆迁的老字号用房,依法给予补偿:涉及产权调换可通过土地置换形式,将老字号安置在有利于经营和保持店铺原有风貌的地段;涉及货币补偿可在市场评估价的基础上,对老字号给予一定优惠,尽量缩短因拆迁造成的歇业时间。
(四)加强对老字号知识产权的保护。指导和帮助老字号企业实施商标注册。在市著名商标的认定中,给予老字号企业更大的支持。充分利用城市设施及公共空间加大对老字号企业商标的宣传。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老字号合法权益。
(五)推动老字号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支持老字号企业走出去,采取组团参展、单独设展、考察交流等方式,对接国内外市场,寻找商机。政府采购外事纪念品优先选择老字号产品。借助本市驻外机构、外事部门、外宣部门、旅游部门、新闻媒体等力量,对老字号的经营特色、文化内涵、历史沿革、创新举措进行推介和宣传,为老字号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