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企业要想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必须首先被认定为“河南老字号”。如今,“河南老字号”认定工作已经开始,12月30日前把材料提交省商务厅,将有机会参与“中华老字号”认定。
昨天,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了促使河南省更多的老字号品牌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省商务厅决定继续开展“河南老字号”的认定工作。省商务厅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本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积极引导、推荐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申报“河南老字号”,并于2009年12月30 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省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
据了解,从2006年开始,商务部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国认定1000家“中华老字号”。只有被认定为“河南老字号”的品牌,才有资格被推荐认定“中华老字号”。“河南老字号”认定条件有: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于1966年(含)以前;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