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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怎样摆脱“人亡艺绝”窘境(2)

时间:2010-02-27 11:26 法制日报 点击:我要评论

热门标签: 面临 记忆 生命 传承 保护 速度 消失 惊人

“民间艺术有个特点,都是口口相传,没有文字记录。拿邵阳的‘花瑶挑花’来说,一个女孩子从7岁就开始挑花,她没有文化,不认识一个字,绣上去的东西也没有描图,就是靠脑子想的,而她这点记忆也就是她母亲教给她的。要把这些东西保存下来,环境很重要。过去,每个女人都会挑花,现在她们出去打工了,她们的小孩也没人教了。”覃保来说。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邵阳市先后向国家申报了十几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项,该市文化局还专门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但由于缺少专门的经费和人员,中心的工作举步维艰。目前全市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还是从其他经费中挤出来的3万元。

“我们也多次向有关部门打报告,请求多拨些款项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但有的领导认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要保护这些遗产,所以财政不好单独就此项目立项拨款。”覃保来认为,地方政府部门的一些人存在重申报轻保护的观念。

立法保护民间艺术是否可行

“对民间艺术的保护不是几个人和一两个部门可以做到的,必须通过立法发挥各部门的合力。现在滩头年画面临着消亡的危险,并不是单单这一个民间艺术的遭遇,而是整个民间艺术的共同遭遇。”曾庆琳感叹道。

在获悉湖南省政府法制办10月份发布的“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10年度政府立法项目和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代表的公告”后,曾庆琳根据平常积累和调研,专门向湖南省政府法制办递交了一份名为《湖南省民间手工艺促进办法》的立法建议书,请求湖南省政府以立法的形式来加强对民间传统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曾庆琳认为,在引导和扶持方面,政府是可以有所作为的。比如,给民间手工艺者颁发确认证书,这不只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肯定和号召,同时也是一种责任,使得手工艺者及其继承人觉得这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同时,还可以给予资金扶持,给予市场开放、税费优惠和市场的优先进入等政策扶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靠艺人的口传身授,靠传承人的天赋、感悟延续下去,这个性质决定了我们要保护的就是人。”覃保来建议,立法时可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对具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活动的补助或资助等。

“在立法中还应规定防止对民间艺术的过度开发滥用。”覃保来对记者说,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带动当地的旅游市场,也推出过一些民间艺术,但由于太过商业化,这些民间艺术已经失去了原生态的味道。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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