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娇贵的东西,似乎与杰克·凯鲁亚克的风格大相径庭。要知道,杰克是以草根面目亮相,以反叛作为旗帜在世界文学领域安身立命的。他创作的《在路上》名震天下,与金斯堡等一批思想独立、放浪不羁的年轻作家,构成了“垮掉的一代”的核心成员,并被称为“垮掉之王”。
这个垮透了的人,在哥伦比亚大学毕业时,甚至因为买不起白色礼服而不能出席毕业典礼。他当过兵,准确说当过逃兵,因为受不了军纪约束而离队,为此被送进精神病科。他逼着怀孕的妻子自己去堕胎。为了拒不承担女儿的抚养费东躲西藏。乘长途车和搭便车横穿美国,在墨西哥漫游,一路上偷窃、嫖娼、赌博,搞同性恋,分享朋友的女友。由于酗酒成性,得到“歪歪”的外号,这个外号通常是给酒鬼的。
凯鲁亚克没说过为什么会喜欢上托卡伊贵腐葡萄酒。琢磨起来,贵腐酒的酿造过程相当值得玩味。这些葡萄成熟后,变成金黄色,这时虽然好看,但是价值不高。要想成功,需要放弃好看的阶段,越过成熟期,变黑枯萎,逐渐成为烂葡萄。这时它们的形象不堪入目,而自身价值开始得到体现。
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烂得适度。如果不够烂,那不过是普通葡萄;如果烂得过头,那是真的烂葡萄,用它酿酒,酒会充满霉臭味道。只有烂得刚刚好,术语叫做“烂满”的时候,成为“糖渍”,甜度高达每公升340克,远超过成熟时的200克,再及时采摘酿造。这样,这些灰黑色的“污水”,才能化腐朽为神奇,成为黄金色的华贵琼浆。
托卡伊葡萄酒的嬗变过程,充满了病蚌成珠的象征意味。凯鲁亚克如果不具有反叛不羁的灵魂,他就是一个普通的美国人,过着正确的生活;如果他沉溺于酒、毒品与性之中,他会沦为烂葡萄。两者之间,是一条很窄的小道。他烂得恰如其分,所以才能在这条小道上越走越远,成为一瓶流芳百世的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