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医书中与不良反应含义近似的“毒”、“毒性”的记载不少。古人对中药“毒”的认识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1、毒是药物的总称。如“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可见在古代“毒”的概念是广义的,泛指药物。
2、毒是药物的偏性。如《类经》记载:“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药,以气味之有偏也”,“药未有不偏者也,以偏救偏,故名曰药”。传统中医药理论认为,人体只有保持阴阳相对平衡才能健康,如出现阴阳失衡,那就必然生病,而中药就是利用自身的偏性治疗疾病,促使失衡的阴阳归于平衡。因此,毒指药物的偏性。
3、毒指药物的毒性。与上述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类似。《神农本草经》把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即上药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中药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下药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
因此药物的偏性具有治疗、毒性两方面的含义。偏性可以纠正人体生理失常之偏,即治疗作用;也可以导致偏胜,损害人体生理,这种失常之偏,即毒性。强调有毒的药物用后多有强烈的医疗作用,不可多服久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