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随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一锤定音,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对“王老吉”商标权的拉锯战暂告段落。然而,一波刚平一波又起。今年6月,媒体又曝出消息,绿盒王老吉的港方股东同兴药业到法院起诉,欲解散王老吉股份有限公司。这个消息不久前得到了证实,日前在笔者参加的媒体通气会上,同兴药业代理律师杨铁军当场展示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受理通知书。这意味着解散一案已进入了案件审理阶段。
王老吉这个拥有两百多年历史的老品牌可谓处在了多事之秋。而且事儿都不小。如果说前一回合只是不同主体在争夺权属,而这一回合的诉求和目的则是主张品牌的消亡。
相对于隔空互骂而言,解散之诉更是一剂猛药。如果法院支持同兴药业的诉求,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接下来就将进入清算程序,不但清算期间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事项,而且到最后公司的主体也将注销,绿盒王老吉品牌将消亡,不复存在。同时,同兴药业特别授权代表景雨淮更放出话说,哪怕法院不支持解散王老吉,同兴也将在2015年1月合资期限届满时,提出解散的提议。
不过,结果可能未必如此。在民法法理上,公权力救济的适用比较谨慎和克制,至少以股东穷尽打破公司僵局的所有办法为前提,这充分体现了公司自治的立法精神。此外,法院在审理公司解散之诉中,都会审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困难的现实可能性。《公司法》司法解释也提出,在审理公司解散案件时要注重调解的作用。判决解散可能只是法院在综合各种具体因素,在没有其他办法时才会做出的选择。况且双方在合股时签订的合同中,对解散的情形作出了严格限制和详细规定,即使有的大股东退出,合资的王老吉公司也将继续存在。
其实解散之诉并不是一种双赢的策略。对股东而言,公司解散后自身所得收益必然会受损,对于王老吉现有的4000余名员工而言,更是一种灾难。绿盒王老吉走到今天,也实属不易,不仅有股东的贡献,也有国家扶持发展民族品牌的努力和心血。它的存亡,不仅关系到百年老品牌的命运,还涉及到大量员工遣散和巨额财产分割,社会影响不可说不大。
何去何从?股权收购可能是一个理想途径。目前案件已经提交法院,收购的实现,需要在法院的审理和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和合意。照双方目前的关系而言,难度不小。这个案件也提醒着广大的企业家,品牌建设着实不容易,在创建以及品牌维护过程中,一定要惜之爱之,商业决策时慎之又慎,眼光长远。只有这样,所付出的努力和心血才不会付诸东流,否则难免遭遇损失,甚至昔日伙伴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