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新竹米粉业者抗议食品标示新制让老字号产品被迫改名,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副署长”姜郁美昨天回应,鼓励新竹米粉作百分百纯“米”粉,再度擦亮老字号招牌。
“食品药物管理署”食品标示新制今天上路,包含果蔬汁、鲜乳及乳制品、米粉都要依据内容成分详实标示,外观像米粉,但不是百分百米做的,就不能称为“米粉”。 如米含量超过百分之五十,品名必须标示为“调和米粉(丝)”;若米含量未达五成,不得宣称为“米粉(丝)”或“调和米粉(丝)”。
姜郁美表示,台湾的食品标示规定仅限境内贩卖及制造的食品,台湾厂商制造输出海外的产品不在此限;另外,海外输入食品也需符合相关标示规定,让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成分,保障知的权利。
“食药署”食品组组长潘志宽表示,“食药署”参考台湾标准CNS1172米粉丝(条)规定,去年7月30日预告“市售包装米粉丝产品标示规定”草案,预告期间除有新竹市府争取缓冲期外,未接获其他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