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市级非遗传承人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等八大类共91人。
■公布33项苏州市第二届文化遗产抢救整理研究优秀成果,并对“明式家具制作技艺传承研究室”等1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给予命名。
■苏州市目前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48个。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而文化使得城市更加璀璨,为深入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昨天上午,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在市图书馆举行。会上,公布了第二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第二届文化遗产抢救整理研究优秀成果,命名了第四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徐国强,副市长王鸿声出席了会议。
口传身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特点,传承人起着关键作用。据介绍,根据《苏州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办法》及《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资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08年,我市命名了第一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此次,经过严格的申报和审核,确定了第二批市级非遗传承人名单,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等八大类共91人。
会上还公布了33项苏州市第二届文化遗产抢救整理研究优秀成果,并对“明式家具制作技艺传承研究室”等1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给予命名。据介绍,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分散难以集聚的客观情况,近年来,我市在原有基础上,在一些传统手工艺集中的地区,通过规划,分别建立了集生产、销售、展示、研发为一体的保护基地。与此同时,采取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一批以传统手工艺为主的专题博物馆、展示馆和陈列室等保护基地纷纷建成,至去年6月,共有三批35个保护示范基地得到了命名和奖励。为鼓励、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更好地开展工作,今年我市又开展了“苏州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的评审命名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48个。
徐国强在会议上要求,各级文化管理部门要更加注重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主体作用,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他们开展传习活动。此外,要充分发挥基地的载体作用,整合文化资源,建设和培育一批文化产业功能区,注重打造有影响力的苏州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