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际资助
a) 用于支付制定参评表格的费用(预备性资助)
b) 用于鼓励对已公布为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品的文化空间或文化表达形式的抢救、保护、开发利用等工作的实施(保护资助)。
另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还可以为申报表的制作和项目的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智力资源进行鉴定。
要获得预备资助金,国家主管机关应该提出申请,包括对文化空间或文化表达形式的简介和对参评作品申报表制作费用的估算。为使秘书处对该申请能分考虑,会员国的主管机构要把申报的文化空间或文化表达形式列在表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预备资助金的批准从来不会超过估算的三分之二。
预备资助金分两笔支付,第二笔只有在收到财政报告之后才支付。
要获得保护资助金,列入申报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员都可以争得国家主管机关的同意后提出对项目抢救、保护和实施的资金申请,并提供一个估算。秘书处根据提供资金的可能性,并向评审团的专家进行必要咨询后,提供所估算的部分或全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