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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立法只是第一步

时间:2011-02-25 11:40 中国经济时报 点击:我要评论

  全国人大代表韩荣华在当天下午的小组审议中表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任务任重道远,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扬的重要性。

2月23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三审。这次的三审草案稿,根据委员的意见,在第6条中增加了一款“国家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参加当天下午小组审议的哈斯巴根委员说,这一款加得非常好。

全国人大代表韩荣华在当天下午的小组审议中表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任务任重道远,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扬的重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宝贵财富,而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大家保护它的责任感就会加强。”

不可否认,国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工作正在加强。而发生在身边的一件事,让记者觉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刻不容缓。那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记者的母亲得了一种病,脖子上长了一个大疮叫做淋巴结核,俗称“老鼠疮”。家人和亲戚朋友带着母亲到平顶山、郑州等各地大医院诊治,但是都没有治好,后来病情恶化,最后看病的那家医院告诉家人,母亲的病治不好了,要准备后事,母亲的病被大医院判了“死刑”。就在全家人陷入绝望之际,记者大舅的一个朋友见到了母亲,告诉家人:他母亲能治好这种病。记者的母亲贴了这位老太太用祖传秘法配制的膏药,经过这位老太太的治疗,母亲的病情日渐好转。在贴了八副膏药后,母亲的病就彻底治好了。如今,这位老太太已经70多岁了。如果不能把这种优秀的传统中医药治疗方法很好地传承下去,等她年龄再大乃至有一天故去的时候,将会是非常遗憾的事情。

正如上述事情,传统中医药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特色的重要部分,已传播到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成为服务于全人类生命健康的宝贵资源。保护包括我国传统中医药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刻不容缓。

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国家即便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也仅仅是一个开始,后面还有很多更重要的工作要来做。首要的是政府尤其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发动群众,充分挖掘、发现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特别是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要细致、踏实,做到不遗漏、不流失。其次是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出台操作性强的相关保护政策,比如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支持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支持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等等;给生活困难的传承人发放生活补贴等。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建立起科学、长效的保护机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在我国顺利传承、发扬光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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