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戏表演
藏族同胞热情好客,能歌善舞。有贵客到来时,会献上洁白的“哈达”,以示欢迎和敬意。哈达是藏语,即白色纱巾或绸巾,亦有浅蓝色或淡黄色的,一般长约 1.5米至2米,宽约20厘米,最好的是蓝、黄、白、绿、红五彩哈达,多用于最高最隆重的仪式(如佛事)等。每当夕阳西下,人们会点燃篝火,跳起“锅庄”,载歌载舞。
西藏民族服饰
西藏民族服饰艺术资料最久远的历史考证,并现存实物资料是“1978年8月到1979年8月在西藏昌都,发掘的一个距今四千六百多年的新石器时代遗址— 卡若遗址,卡若遗址出土的大量的骨锥、骨针,衣服原料,除兽皮外,还有利用野生纤维或兽毛纺线织成的布,出土的陶纺纶、线坠等器物证明毛纺织物的生产已经开始,还有少量简单的装饰品有垂饰、骨笋、镯、项饰、贝饰、石环、石珠等其质地有石、玉、骨、贝数种,而且这些装饰品多数都经过精心磨制光滑美观,说明早在几千年前藏民族祖先不但掌握了缝制衣服的技术,还具备了一定的审美意识。”卡若遗址的发掘,填补了西藏远古文化一个空白,为西藏服饰发展史指出了一个远古的界限。
到吐蕃时期,藏族民族服饰文化有了较大的发展,“藏史记载,公元三世纪的拉脱脱日年赞时,吐蕃赞普的服饰已与众不同。出现了服饰等级的差异,藏王与官吏武将从头饰、帽、胸前的挂饰衣袍的式样各有不同,并以此区别职价的高低。”同时服饰也受到中亚,如伊朗风格的影响,从松赞干布的服装上能看出这个影响。史载文成公主进藏时,带来了各种衣料和纺织技术,大大促进了吐蕃服饰技艺的发展,遗留下来的服饰资料,主要有布达拉宫藏王洞中的松赞干布、文成公主雕像,《步荤图》中禄东赞服饰等。
元代西藏正式隶属中央王朝,因而在文化的各个方面都与元王朝发生密切的交往,服饰上所受的影响也较大,尤其是藏族上层人士的服饰,如官员的顶冠“江达”(即圆冠),管家戴的“索夏”(即平顶围穗蒙古帽)等等。
明清两代中央与西藏地方的联系进一步加强纺织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大量的贸易往来,促进了服饰的发展。
西藏地区的藏装因劳动特点的差异而有农区服饰和牧区服饰之分,牧区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大半,主要集中在那曲、阿里地区以及日喀则、山南和昌都一些高寒地区。那里海拔高,风沙大,气候酷寒,牧民使用耐寒的绵羊或山羊皮,一般为皮朝外毛在内的宽大板皮袍,白天穿在身上,晚上可当被盖,有的在袖口、衣襟、下摆用15厘米左右的黑平绒镶边。他们爱蓄长发,掺入红色丝线编成发辫盘于头上,颇为壮观,故称“英雄发”。夏日戴红缨毡帽,这种帽子非常古老,很多壁画里的山神都戴这种帽子。冬日戴毛绒或狐狸皮帽。在吐蕃时期,甚至以后的一些年代,狐皮是作为怯弱的象征,对临阵逃脱的胆小鬼才强迫其披戴狐尾以示羞辱,吐蕃和帕竹法律中都有“懦夫狐狸律”的条文。但近代牧区甚至城镇和农村盛行戴狐狸皮帽,讲究头脚齐全并用绸段帮衬。牧人在节日或盛大庆典上多穿羊羔皮袍,用毛料或缎子做面料,领口、袖口和下摆镶水獭皮或豹皮。他们腰系制作精美的火镰石盒、子弹盒、鼻烟盒等,胸前或右侧挂座钟形的护身符。牧区男子还离不开腰刀、短刀和火枪。这些过去是防身的法宝,现在逐渐成为一种装饰或财富的显示。牧区妇女平日也穿羊皮袍,领口、袖口和下摆先用黑平绒镶边,再以红、蓝、绿三色平绒条作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