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遗臭碑”。一九四三年三月,国民党军统特务许良安被任命为云南省路南县县长。一上任,许良安便鲸吞抗战田赋,巧立名目征收酒税、巡查费,短短几个月里就搜刮民财数百万元之多。他还动用武装警察镇压反抗他横征暴敛的民众、妄捕中学教师,从而激起民愤。在民众的情绪和舆论的压力下,云南省政府撤销了许良安的县长职务。
贪官离任,民众并不满足,纷纷要求为他立碑。此碑定名为《路南县贪官许良安遗臭碑》。碑文写道:“古无有为贪官立碑者,有之,自路南始。夫流芳遗臭,皆有人为,分道扬镳,亦各有别。其人而为流芳也,则碑从而芳之;其人而为遗臭也,则碑从而臭之。其碑同其所以利民害民者则各异。路南县长许良安者,实我邑空前绝后之贪官。去不有迹,何以惩前,臭既永遗,允堪毖后……然其在县一切卑污阴险劣迹,实有足以遗臭万年者,若不为之刊碑勒石使垂永久,何以抒众愤而戒后人也。爰为之记。”此外,碑文还记下了许良安的贪污事实纪要。此碑填补了我国古代的空白,不妨视为古代贪官离任丑事的补充。
从古到今,官员为官一任的好坏,不是凭官员自己说,而百姓心中有杆秤。一个官员是“以权谋私”还是“掌权为民”,老百姓心中自有分寸。其实,一个官员执行的优劣何须“盖棺”才能定论,只须离任时,百姓的火眼金睛!当今领导干部离任时,政绩如何、名声好坏恐怕不只能听上级的结论,老百姓心中仍然有杆秤。
注:本文根据李志刚《“定论”何须到“盖棺”? 古代官员“离任”那些事》修改 闹市一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