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悉,云南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传传承人补助标准从3000元提高至5000元,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传传承工作。
我省于1999年认定了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传传承人,并于2000年颁布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产生了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传名录。截至目前,共认定了4批省级非遗传承人,有824人。另悉,我省还将进行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编制,制定56个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专项保护规划。
杨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