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发展纲要》课题研究昨日启动。为“非遗”传承找寻出路,作为登上世博表演舞台的醉龙队,其日常运作,只能靠村内企业支撑,传承人时刻担心太“差钱”难以维系下去。针对“非遗”保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中山市文广新局昨日正式委托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开展《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发展纲要》(下简称《非遗保护纲要》)课题研究,寄望在《非遗保护纲要》正式发布后,改善现在“非遗”申请积极却保护不足的现状。
“醉龙”:仅靠村内企业支撑
据了解,2008年6月7日,中山市的醉龙正式被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去年的4月份,78岁的醉龙老人黄焯根,入选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每年会得到4000元的补助。”中山醉龙的传承人黄焯根告诉记者,在成为了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之后,与之前唯一的不同,就是每年可以得到省文化部门拨下的4000元补助。
“醉龙队与小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醉龙队的负责人黄金渐表示,目前醉龙队的所有运作费用都是由小区“买单”,基本上每个月需要花销5000元左右,如果当月没有醉龙演出,这笔费用就只能靠小区支付。
黄金渐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每个月需要训练四次,每次每人给15元钱,其中包括了买水、吃夜宵等费用。他告诉记者,如今在醉龙队里的队员,基本上都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年轻人根本看不上这点儿钱,也不愿意刻苦训练。”
随后,记者从中山长洲实业集团了解到,黄金渐口中的“小区”,指的正是醉龙的保护单位——长洲实业集团。长洲实业集团相关负责人黄志海证实了黄金渐对团队运作资金的说法,他介绍说,醉龙队每月的花销费用为四五千元左右,靠醉龙队外出演出来填补这部分费用,“但难以保证每个月都有演出。”
出路:“醉龙”即将“打包”推出
昨日上午,记者从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了解到,经中山市政府同意立项,由中山市文广新局,委托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开展《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发展纲要》(后简称《纲要》)课题研究,到今年12月份,课题组研究组结束调查后正式出台该《纲要》。
在启动仪式上,该课题研究组组长宋俊华表示,对于“非遗”的保护,仅仅依靠政府是不够的,需要为“非遗”找寻一个自我传承的出路,让他符合时代的发展,继而传承下去。他介绍说,对于“非遗”有三种分类,生产性特点的“非遗”,非生产性特点的“非遗”,和非生产性但可与文化资源结合的“非遗”。“分析出‘非遗’的类型,就可以找到他们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