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伊犁首批州级“非遗”传承人

时间:2011-04-20 11:16 伊犁日报 点击:我要评论

  自治州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拟定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于4月1日通过州人民政府公众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4月14日,记者从伊犁州政府获悉,自治州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拟定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于4月1日通过州人民政府公众网向社会进行公示。

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审、遴选,最后拟定133人为自治州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他们或是在民歌、谚语、传说等民间文学、民间音乐以及剪纸、刺绣等民间手工技艺上有很高造诣,或是我州特有的传统婚礼、纳吾肉孜节等传统民俗的知情人和传承人。

据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无形的、活态的、流变的、可以传承的。此次评选依据的主要标准是:扎根于民间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具有促进本地区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责任编辑:admin)

收藏到书签: Del.icio.us QQ书签 Baidu搜藏 Google书签 Yahoo书签 新浪ViVi 365Key网摘 POCO网摘 Windows Live 和讯网摘天极网摘
发表评论
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注意:本站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